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单士兵:不论哪种非正常死亡都必有尊严受损

http://www.sina.com.cn  2010年03月18日14:55  重庆时报

  作者:单士兵

  今年温家宝总理在“两会”时频发“尊严论”,让“尊严”这个词最近很受关注。一个人的尊严贯穿于整个生死过程。不是每个人都能做到“生得伟大,死得光荣”,但是,一个最起码的底线就是,每个人都应“生得体面,死得正常”。

  这意味着,每一个生命的非正常死亡,都必有尊严受损。以公民非正常死亡为切口,足以剖析现实世界的尊严到底离我们有多远。比如,假如一个普通公民死在看守所里,我们可以由此去探询公民权利与法律尊严;假如一个国家公民死于战场上,就会关联着民族尊严。

  托马斯·林奇在他的《殡葬人手记》中说,“安葬死者经过那么多的程序,就是要表明,他们曾经生活过,他们的生活方式有别于一块石头、一棵杜鹃花,或一头猩猩,他们的生活值得叙说和回忆”。这意味着,没有一种死亡可以轻忽,而非正常死亡更不可以漠视。不管是死于一场车祸,还是一次食品安全事故,抑或是在支付不起医疗费用的等待救助中死亡,都不应该被麻木对待,因为它们背后都可能包含着某种公共管理危机与公共制度的积弊。

  遗憾的是,在现实生活中,不仅仅有太多已经麻木公众耳目的非正常死亡,甚至连一些无比吊诡,极大冲击公众心灵的非正常死亡事件,有时都没有完成起码的真相追踪,更遑论加以深度解剖了。如果对公民的非正常死亡缺乏足够的敬畏与关照,不能从中汲取深刻的现实教训,来催发相关制度改良,这很可能使公民尊严的底线一再沦陷,遭受到更多残忍而悲情的践踏。

  不妨来看最近一些引起公众强烈关注的公民非正常死亡事件。日前,江西九江市修水县看守所在押的犯罪嫌疑人陈绪金突然死亡,警方称其系上厕所时“摔死”的;就在上个月,河南鲁山县看守所就发生“喝开水死亡”事件;再往前追溯,有去年云南躲猫猫事件,以及聂树斌被屈打成招致死案。种种事实表明,刑讯逼供制造的看守所死亡黑洞,仍然在以极其诡异的姿态不断展示,以至于出现包括“做梦死”这样令人惊谔的死法。

  曾经,中国公民孙志刚用他的“非正常死亡”,令收容遣送制度得以废止。本来,以一个公民的“非正常死亡”为代价,这样的制度改革已经太过沉重,成本已经太高了。令人难以承受的是,现实之下有很多公共治理问题以及制度积弊,竟然在一次又一次让公民付出非正常死亡的代价之后,仍然无法让人确信哪一个才是最后的“冤死者”。事实上,在多年前聂树斌被屈打成招致死后,公众现在不是仍然需要面对诸如“喝开口”、“躲猫猫”之类令人不堪的死亡情境吗?这样的现实,不禁让人想起陶行知当年曾经发出的那句感叹,“中国没有废掉的东西,如果有,只是人的生命!”

  没有什么比丧失生命更值得悲悯。不论是哪一个群体的非正常死亡,不论是哪一种情境的非正常死亡,都包裹着很多值得思索的问题。在2008年,汶川强震曾让数万的生命陨灭,这样天灾造成的非正常死亡,同样催发公众反思公共建筑质量问题,吁求更好的人性关爱与尊严呵护;在2009年,有许多官员非正常死亡事件令人关注,比如,湖南武冈市常务副市长杨宽生跳楼自杀,就引发了舆论对官场生态恶化与官员人格尊严沦丧的深层反思。

  每一种非正常死亡都必有尊严受损。因为生命尊严的价值弥足珍贵,只要顺承着那些非正常死亡的事件,我们就一定可以触摸到最真实、最残酷、最本质的现实内核。在执法过程频繁出现当事人非正常死亡,损害的是司法尊严;官场生态异化情境下出现的官员非正常死亡,损害的是行政尊严;在食品安全危机中出现的非正常死亡,损害的是市场尊严;在特大天灾人祸中非正常死亡的人们如果不能被记忆,损害的就是国家尊严。

  在这世界上,没有什么比人的生命尊严更值得尊重,也没有什么比重视人命更重要的事。要赋予公民真正有尊严的生活,一个最基本的底线就是,诸多领域的问题解决不能再以过多的公民非正常死亡为代价。更不能在公民非正常死亡之后,依旧拿不出相关问题的解决之道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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